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案件详情
2021年7月至2022年8月,南昌男代卢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活动的缴水情况下,仍通过分销接单,电费给客户代理水费、被判电费、南昌男代电话费、缴水燃气费等充值业务(俗称“跑分”)。电费
其间,被判卢某使用自己的南昌男代三张银行卡帮助上线实施上述充值“跑分”行为,获利1万元,缴水涉案支付结算工具的电费资金流水达127万余元,其中涉诈金额6万余元。被判
8月31日,南昌男代警方顺着用电户号找到充值客户,缴水后通过充值客户提供的电费信息将卢某抓获。
审理过程中,卢某主动缴纳违法所得1万元。
法院审理
南昌县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卢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,仍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。被告人卢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系坦白,且自愿认罪认罚,依法可从轻、从宽处罚。案发后,被告人卢某主动缴纳违法所得,可酌情从轻处罚。
综上,判处被告人卢某有期徒刑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。
来源:南昌县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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